退換貨政策
*本商店採用演唱會現場領取商品方式,若因故未於演唱會當日現場領取,後續改由宅配方式寄送。*
|退換貨政策|
感謝您於本商店選購商品。請在購買前詳閱以下退換貨規定,以保障您的權益。
一、網路下單、演唱會現場取貨之商品
- 本次活動採網路下單、指定現場領取模式。
- 領取商品時,請您立即當場檢查,若發現商品有瑕疵、尺寸或數量不符,請立即向現場工作人員反映,我們將協助您至服務台處理更換或補發,以保障您的權益。
- 若現場領取後未即時提出異議,則視為商品交付完成且無異常,恕不受理後續退換貨申請並無7日鑑賞期無條件退貨。
二、例外情形 - 其他一般網路購物商品
- 若因故未於演唱會當日現場領取,後續改由本商店以宅配方式寄送商品至您指定地址者,則該交易性質變更為「通訊交易」。依據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19條規定,自收到商品次日起算7日內,您可申請退貨。
- 退貨申請時,商品必須保持全新狀態、完整包裝且未摘除標籤,否則將不予受理。
本商店收到退貨商品並檢查無誤後,將於7-10個工作天內辦理退款。退刷或退款之回款時間依各金融機構作業流程為準,請向您的發卡行或銀行查詢。
三、下列情況商品不適用七日鑑賞期
依據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19條第2項合理例外規定,以下類型商品/服務不適用七日無條件退貨權,包含但不限於:
- 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即將逾期之商品。
- 經消費者客製化製作之商品。
- 報紙、期刊或雜誌。
- 已拆封之影音商品、電腦軟體。
-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線上服務,且已事先同意提供者。
-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。
-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。
|發票申請|
本商店將自動寄發個人電子發票至會員信箱,無需額外申請。
若二聯式發票有『銷貨退回或折讓證明單』之需求時,不必寄回發票,
在申請紙本發票時,即已同意由本線上商店代為處理銷貨退回或折讓證明單,以利加速退款作業處理,
屆時將直接開立折讓單上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。
若為三聯式發票,本線上商店開立折讓單後會寄發通知E-mail,
請自行下載檔案印出四聯折讓單、蓋上發票章後,盡速掛號寄回第一、二聯至以下地址,以利作業處理。
▼台北市大同區南京西路62號15樓之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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